超市借疫情涨价被罚/疫情期间超市涨价可以举报吗
你如何看待大连一超市借疫情大幅涨菜价被罚50万这件事?
1、首先,大连的这一个超市借着疫情期间,开始大幅度涨菜价,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发国难财,这是会被很多人唾弃的行为,这也并非是一个经营的良策,反而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拉低了超市水平。
2、近日,大连庄河市一家生鲜超市因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菜价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权益,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。
3、大连一超市因为病情影响,在菜品成本价格为发生明显变动的前提下,大幅上涨菜价,且部分蔬菜在当日市民大量采购期间对售价进行了连续上调。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4、疫情风波。我想大家都知道,这场疫情持续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,从20年持续到现在仍没有结束,疫情确实可怕,因为这个病毒实在是太厉害了,对我们身体的器官有相当大的危害。而且各个地区也相继爆发一些病例,这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,而且对我们的健康也有一定的损害。
大连超市借疫情涨价被罚,你如何评价超市此行为?
所以我觉得大连这个超市的这种行为是不明智的,不理智的,并且不道德的。
首先,大连的这一个超市借着疫情期间,开始大幅度涨菜价,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发国难财,这是会被很多人唾弃的行为,这也并非是一个经营的良策,反而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拉低了超市水平。
大连一超市因为病情影响,在菜品成本价格为发生明显变动的前提下,大幅上涨菜价,且部分蔬菜在当日市民大量采购期间对售价进行了连续上调。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大连一超市借疫情大幅涨菜价被罚50万,你觉得这个惩罚力度怎么样?_百度...
1、大连一超市因为病情影响,在菜品成本价格为发生明显变动的前提下,大幅上涨菜价,且部分蔬菜在当日市民大量采购期间对售价进行了连续上调。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该事件冲上热搜,网友们拍手称快,不耻于超市哄抬物价的行径,有人甚至直言发国难财活该受罚。
2、近日,大连庄河市一家生鲜超市因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菜价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权益,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。
3、奉献。在这个过程之中,我看到了很多人那种无私奉献的身影,而且这些人不求回报,只希望这场灾难能够过去,我们能够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状态,他们不顾自己的生命而投入到这场战斗之中,我想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非常英勇的,而且充满社会责任感。
4、希望超市能够汲取教训。我认为50万罚款并不高,这次的罚款希望能让超市汲取教训,做生意虽然需要以挣钱为目的,但是这种大发国难之财的手段实在让人厌恶,在所有人同心抗疫的情况下,暂不说让超市为防疫抗疫做一些贡献,少给抗疫防疫带来一些阻碍和困扰,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行为。
5、因我觉得这家超市被处罚50万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最后,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超市在疫情期间经营有困难,我们所有老百姓都可以理解,但是毫无底线的涨价,并在疫情期间赚足了大量的金钱,实际上这样的行为是一种小人行为。一个商人赚钱是可以被理解的,但是一个商人发国难财是不能够被接受的。
便利店疫情期间面条加价5毛,获利24元被罚3500元是否合法?大家觉得呢...
1、法律依据明确,加价行为违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,经营者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,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。便利店在标价外额外加价5毛钱的行为,直接违反了这一规定,构成价格违法行为。同时,该行为涉嫌违反诚信原则,可能被认定为价格欺诈,进一步强化了处罚的合法性基础。
2、该便利店因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挂面被罚款3500元。具体原因如下:违规加价销售:该便利店销售的某品牌挂面,标价为人民币5元每袋,但实际销售时加价了0.5元,以8元每袋的单价对外销售。销售数量与金额:该便利店共计销售了加价挂面48件,销售总金额为人民币384元,通过加价共计多收取了价款24元。
3、第二个方面的原因是主要因为这家便利店仅仅加价了0.5元售卖这款面,这个价格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容易接受的,仅仅加价了0.5元就发了3500元的巨款,这个惩罚力度还是非常严重的。
4、在执法人员手机工作联络群中,不仅有大型商超,小区周边便利店店主也在其中,这些商家定时发布米、面、蛋、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,以便让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行情。执法人员:疫情期间,价格这块管控好,不能随意涨价。如果有群众举报,或者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,我们会立案调查。
大连一超市借疫情大幅涨菜价被罚50万,这家超市违反了什么相关规定?_百度...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拟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该超市违反了我国制定的价格法,按照国家价格法规定,该超市行为属于哄抬物价行为,这种行为极其恶劣,于是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。
这家生鲜超市在疫情期间在成本并没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,进行价格的哄抬提升。明显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的规定,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。对此大连市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依法查处,并罚款50万元。这样的结果对我们来说真是大快人心。一,发国难财。
近日,大连庄河市一家生鲜超市因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菜价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权益,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。
